各位朋友是否曾有「我明明沒拿這麼多,怎麼公司說我有?」的感覺?如果你曾有這種感覺,我想無疑的你是被“設計”了。其實我一直想寫一個類似的文,但是不知道該怎麼開始,結果大有為政府慷慨的給了我一個素材,沒錯,就是這個。(這張圖可以抓下來放大,清晰度足夠看清楚裡面的字,有興趣可以看看。)
自從華亞工程師過勞死事件之後,勞委會派員稽核各公司,一時之間風聲鶴唳,大家紛紛開始為了「符合勞基法」而「努力」著。起先我覺得有點高興,因為長久的人力不足問題,也許能夠開始讓公司有所「感覺」。我沒說「解決」喔!至少讓高高層能夠感覺到,基層的勞工是在拼命的。進入公司七年多,每年尾牙的一聲「辛苦了」,越聽越是淡薄,越聽越沒味道。無奈為了合法,公司不是檢討人力,而是開始調整排休,讓我們連有事情要調班都很麻煩,接著用一些強詞奪理的理由,把假日加班12小時變成「勞基法的算法」4小時。我們公司每天上班9.5小時,扣除中午午休1小時(這又是一個弔詭的算法,這一小時雖然在休息,但仍是在公司「工作」,而且如果遇到值班的時候也是待命狀態),好吧,算8.5小時(星期五下午五點下班,算8小時),這樣兩周剛好84小時符合勞基法規定。但是假日只要有值班,就要加12小時以上的工時,這樣一來逼近100或破百小時很容易。勞基法規定84小時的工時上限我不清楚可以這樣挪來挪去的搞成100小時嗎,但是很明顯的如果午休時間算雇主的,這樣做就絕對不合法。更遑論現在有哪家公司是準時下班的?
如果你看不懂我在算啥很正常,因為我也不懂!我只知道現在的政府帶頭壓榨勞工,而且自我感覺良好。官方一直說「我們有努力查察」,但是小小的人民要的是結果,甚至就僅僅是一個「感覺」都沒有!官爺們,能明白嗎?不要只有你們感覺良好,請讓大家都感覺良好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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